2017年1月20日 星期五

神會忿怒嗎?

    今天我想和大家思想神會否忿怒?舊約創世記開頭幾章「創造及疏離」的故事清楚地看到羅一18~23的背景,特別是羅一21~23提到,人類「亞當」拒絕與神的關係裡面過著被造物的生活,反倒想要像神(創三1~7)。根據創世記的敘述,那試探是要否認他們的被造、有限及對創造者的依賴,甚至可以成為像神一樣(創三5)。創世記第三至十一章的故事,人類拒絕對可靠之神的依賴後,導致人類社會不同領域裡面極大的扭曲。保羅在羅一25出以下總結,他說:「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,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,不敬奉那造物的主。」我們應該從神創造的目的,及被造物拒絕在這目的裡負責的角度來「神的忿怒」。
  
  保羅以兩種方式來談到「神的忿怒」,大部份的時候,它是指將來神要審判世人的罪(羅二58,五9;弗五6;帖前一10,五9)。 在這些經文裡面,神的忿怒(或它的同義字──「神的審判」)被清楚地理解為神決心對付罪的行動。「忿怒」是神自身對罪的反應,但卻與希羅宗教和神話裡面的眾神祗不一樣,神的忿怒從未反覆無常、懷恨或具有惡意。
  
  在經文中,並沒有說神的忿怒「將會」在末日(意指審判日)顯現,反倒說:「神的忿怒(現在)從天上顯明。」它不僅是指神在將來審判時對被造物不忠的反應,乃是現今已存在實況。神的忿怒現在顯明的意思,可以從保羅許多其他的經文(羅三5,四15,九22;帖前二16),以及其他新約的著作(約三36)加以肯定。
  
  在羅一18中保羅說出神的忿怒向不虔不義的人顯明出來。「顯明」這字和17的「顯明」是同一個字,都是因神的作為而啟示給人知道的。但在這兩句話所講的顯明的內容不同,一個是神的義,一個是的神的忿怒。兩者是互相對照的,也是互相呼應的,因為有神的義就必有神的忿怒。神的忿怒要向人顯明,在人方面來說,是因為人的罪,在神方面來說,是因為神的正義。19~27提到不虔敬的生活的後果:去敬拜偶像,自己過敗壞的生活。28~32提及不義的人的生活的表現。
  
  「神任憑他們」(或交出他們)這句話,在經文裡面出現了三次(羅一24 2628),支持了以下的看法,即:人類受罪惡扭曲,雖然是來自人們的決定,但我們絕對可以了解,神的懲罰乃是由於人們咎由自取。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,基督就為我們死,神徹底且無條件的愛就在此表明了。神以永遠的愛來愛我們,但對這愛的拒絕使我們與祂賜予生命的力量分離,結果就是分裂和死亡;要對付這樣扭曲的受造界,神就顯明了祂的忿怒。
 
參考書目
 1. 鮑會園:《天道聖經註釋──羅馬書(卷上)》,頁63~79

 2. 柏饒齊:《聖經難解之言──保羅篇》。蘇心美譯。(台北:校園,1996),頁17~19